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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荒原纪事》 第三章 乌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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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这无边的长夜里,忆想纷至沓来。我在从头回想与眼镜小白以及红脸老健他们的友谊。我承认刚刚进入这个黑屋的时候,心里还多多少少有点怨艾。我不愿为他们的事情搅进如此之深。痛楚来自肉体的折磨远不如自尊受损更大。我想从头寻索整个事件发生的因果和过程。我当然明白自己为什么深陷此中,但需要细细思量的还有更多。我在想小白自身的失恋与这个事件的关系,想了很久。我不相信这只是一种怨恨的爆发和转移,而是更为深刻的使命才让他做出了这样危险和大胆的选择。我想起了当今世界上那些甘于献出生命的环保斗士,心底涌起一股钦敬之情。令我愧疚的是,与他相比,我与这片平原的关系却要深刻紧密得多:我不仅在这里出生,而且还是一个直接的受害者。我时下的忧愤可能来自其他,比如我不愿以这种极端和激烈的方式、不顾后果地与一些势力发生冲突。我怀疑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。尽管眼镜小白说这样做只是为了“提高声音的分贝”,但这其中显然还包含了其他的东西;我甚至认为小白在事发之前已经做好了冲突升级的准备。我有理由相信他与红脸老健等人是不同的。我也暗自承认,那些审讯者对他追踪的理由和方向并没有太大的偏差——眼镜小白的确是整个事件的“头脑”。但也正是因为如此,我对舍弃了宝贵的时间、付出了极大的精力甚至是不顾自身安危的知识阶层,有了一种不可言喻的深层的敬意。自此,那种怨艾也就消逝净尽了。

  几年来,也正是小白使我有机会与老健等人有了更深的交往。这其中的一个神秘人物对我构成了难以言喻的吸引,他就是三先生。尽管在事发之前的那些日子里没有多少空闲,但我还是寻找一切机会去探望他。老人那时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,深居简出;他在救治了老冬子之后一直没有离开自己的住所,也不再出诊,只有忠心耿耿的跟包一个人留在身边。我每次走入老人林中这座静谧的居所,一种特异的感受就从心中洋溢出来。这儿让人想起一处遗世飞地,尽管它离村子也不过两华里之遥。

  老人每日里打坐,双目垂帘。这段时间他不离地铺,我和跟包则躲到隔壁那栋小一点的屋子里,和一些堆积的药材、制药器具之类为伴。我最为好奇的当然是三先生的事情,可问得多了,跟包好像有点警觉,不再像开始那样有问必答了。这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令人羡慕,竟能从十二岁开始跟从一位如此杰出的乡间医生。因为时间极久的缘故,人们说这位跟包如今也有相当不错的医道了。我就这个问题询问过他,他毫不谦虚地点点头说:“咱跟老先生没法比,不过要提起那些大医院里的中医大夫,我压根就看不上眼。”我有所保留,说:“不过他们当中区别也很大,有的教授……”他“哧”一声打断我的话:“这些人十个有八个让西医串了种,他们算不得真正的中医。”在他眼里三先生简直就是一位无所不能的神仙,而他本人也就成了侍仙童子,也并非什么凡人了。不过我对他的模样还是多少有点不能习惯:大鬓角,黄脸皮,格外浓旺的一簇头发下是一双沉沉的眼皮。这张脸实在有点太宽了,额头上那两条深深的横纹又加重了它的宽度,它们一下下蠕动的时候,似乎就有什么可怕的计谋生出来。“我这三十年啊,”跟包咂着嘴,“跟在先生身边走村串户,听到的见到的多了去了……”

  我点点头:“当然。那你是否准备将来单独行医啊?”

  跟包瞥我一眼,嘴唇努成了一条长线,浓浓的鬓角垂得更重了。他屏住呼吸一会儿,像是在听另一个屋子里的动静,然后长长叹息:“我这一辈子也就是他的跟包了。”

  “如果老人百年之后呢?”

  “没有这个‘之后’,先生一定走在我的后边。”

  “这怎么可能呢?他那么大年纪了……”

  跟包立刻盯住我问:“他多大年纪了?”还没容我回答,他就狠劲儿沉沉下巴:“告诉你吧,三先生今年已经是百岁老人啦!打我见到老先生——那是七十来岁吧,也就算停住了,一直是这么一副模样儿。”

  我注意观察他的神色,以便从中找出夸张的破绽。没有。我压住了心底的惊诧,不再吱声。

  “三十年了,我只是看和听,对这个平原、还有平原上的人,算是知道了不少,也从根上摸透了脾气。老先生早就说,平原上要出大事了。他平时不管不问,心里可算分分明明呢。他说万物都有自己的命哪,这也不是闹闹就能管事的,因为说到底这片平原如今已经不是咱们的了——它已经早就在暗里改了主儿——许多许多年前就悄悄地倒了手了……”

  我听不明白:“‘倒了手’是怎么回事?”

  “就是有人整个儿把它卖出去了。当然是偷偷干的。这地方现在已经是‘乌坶王’的了。”

  我惊讶中又忍俊不禁,险些被这里面蕴藏的巨大幽默给逗笑。我问:“谁是‘乌坶王’?”

  跟包一脸肃穆,看得出他一丝玩笑的心思都没有:“这可不是老先生一个人说的,只要上了年纪的平原人都知道——我是说年纪在九十左右的人才行,再年轻了就不会懂。为什么?因为越是上年纪的人越有根性,他们才能记住大事儿。年轻一点的,身上的根性早就被伐了,记不住大事了,小事嘛,或许还能记住一点点。老先生常跟我说的一句话就是:人哪,要记大事!什么是大事?比如平原从哪儿来、到哪儿去,这总该是大事吧?它怎么倒了手、卖给了谁、又为什么卖了,其中的过折,这不是大事?这些一丝一毫马虎不得哩!你问谁是‘乌坶王’?那就扯远了,那就得从头开始讲了。不过照你这个年龄来看,根性早就伐过了,你听了信不信、记不记得住,那还得两说着呢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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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乌坶王”不是人,那是神。最早也算一个顶天立地的神将,在大战混沌的那个时期有过赫赫战功。他一开始被大神所重用,是大神手下的几大神将之一。如今论事都要说“大战混沌”怎么怎么,就因为那才是一个了不起的分界线:这之前天地不分,无星无月无太阳,或者就是有也看不见,上下左右都起了野火,厮杀个你死我活,血流遍地。硝烟冲上九天,又漫入九地,河流变成了硫酸,飞马从空中下来想洗个澡,一头栽进去只剩下了一副骨头架子。云彩成了毒雾,大雁刚钻进去就嘎一声闭了气。各路战将打翻了天,无时无刻不在呼号拼争。这中间幸亏出了个大神,他手下有十几个骁勇非常的神将,这些神将都记得混沌之前的天地模样,记得哪里是银河、哪里是北斗,从天蝎座出发拐过金牛座所需要的时间、巨蟹座下边的雾气和银河两岸所有的溪汊路径、怎么使用小木筏子、怎么让猎户星座引路等等小窍门,所以也就百战百胜。其他那些混战的对手很像草莽英雄,基本上全是蒙头浑杀,在硝烟里瞎钻,没有方位也没有正常的路径,所以失败只是早早晚晚的事儿。

  厮杀一直延续了七七四十九年,大神胜了。硝烟战火一停一散,天地自然也就清朗起来。于是人们也就有个错觉,说是大神把没有天地没有星月的一片混沌给廓清了,等于是开天辟地,也叫“混沌初开”。这就成了造出天地的奇伟之功,是没有任何一个神可以比拟的元初之功。实际上当然不是那么回事,因为无论谁胜了,只要战火停下,硝烟总要散去,这时候天和地也就一点点显露出来了,江河湖海也就恢复了常态。这只是个时间问题。可也就是这个最基本的事实被所有人都忽略了、忘记了。因为知道天地原本就存在的人,只有那些和大神一起拼战的神将们,他们最后忍不住,偶尔就要纠正一下大家的谬误,指出“天地原本就存在”这个实情。这就惹得大神十分不悦。神将们说:“难道不是这样吗?这是真的啊!”大神脸色冷峻,不愿搭理他们。后来他们又问为什么不能实话实说?大神就扔下一句:“愚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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