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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家族》 第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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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们家从古至今就爱交往一些有趣的人。这些人今天看不仅是可爱,而且还可疑;大概是他们害了我们。

  当一场场麻烦——包括战争——过去了,有些人升了,成了,走了,成为人们交口赞誉的英雄;而我们家既没有刻到碑上,也没有记到书上,反而经受了数不清的屈辱。这真不公平。

  家里的老人在世时,天天盼着下一辈出一个有志气的人,比如说他能在多年磨难之后挺起来,出去找找公道,为全家讨回清白。这只是个愿望。为了实现这个愿望,不是没人试过;而是多次试过,不行。我从很小起就知道:要实现这个愿望是非常非常难的。但我牢牢记住了,记住了要做什么。

  后来我按照家里老人说的,走了很多地方,找了很多人。这样一晃就是十几年。时间只是让我进一步明白了,要做成一件事到底有多么难。

  由于总也做不到,最后反而不再焦思如焚了。我在想:我的愤恨和奔波到头来不过是求个结论,而那结论也许一张小纸就写完了。如果我把所知道的一切全记下来呢?那就远远不止一百张纸。

  这样一想,我就放弃了那一张小纸。

  为了那一张小纸我求了多少人。求人的滋味是难受的,老要忍着……现在行了,现在我只求自己了,只求自己记忆上不要出错,并尽可能地对往事有一个真实的理解。

  2

  四十岁好像是人的一个坎儿。过了四十这条线,对好多事物的看法就要改变。比如我在这之前极其崇拜我的外祖父,而这之后主要是崇拜父亲。外祖父很早以前就死了,我没有见过;而父亲,我与他整整相处了五六年。父亲使我大失所望,一直到他死后很久都是这样。外祖父就不同了,没见过,只见过照片,只听外祖母反反复复地讲他;还有母亲,她总是深情地怀念自己的父亲。母亲常常叹息:啊,你要能长成你外祖父那样有本事的一个人就好了。

  我知道,我如果长成了那样一个人,不仅完成全家的嘱托不成问题,而且会是仪表堂堂。他高高的身材,浓眉大眼,说话声音洪亮,而且总是打扮得那么得体。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衣着,外祖父在穿戴方面从来都没落伍。他是一个注意仪表、非常精细和在意的人。我渐渐知道,这同时也表明了他爱着很多东西,非常非常爱:爱所谓的生活,爱人——他曾深深地爱着外祖母和别的人。

  到现在为止,我这一生有不少时间在探究着关于外祖父的秘密。因为对于我而言,这个人的魅力太大了,而且具有真正的神秘感。他的婚姻、爱情,来来去去好大一沓子事儿,最后还有死,都令我极为费解。

  在那个海滨城市里,大概没有人不知道曲府。那是文明和富有的代名词,最时新最光荣的一切总是与它连在一起。比如说,码头上通航了,白色的大轮船上下来的第一个人物是一个戴大檐帽子的人,他是船长——船长首先拜访的人家就是曲府。从黑色小轿车上下来的人、穿了长裙的美女、英国海关里搀着夫人走路的洋人,都少不了要到曲府去一趟。没有多少人议论它的发家史,因为在人们的记忆中,好像自从有了这座城市的那一天,它就富丽堂皇地坐落在这儿了。它的富裕以及某种权威性,是不必怀疑的一个老问题,是先于全城人的记忆而存在的一个事实。

  曲府中真正的核心人物,当时人们都知道是老爷。老爷就是曲予的父亲——外祖父曲予那时候刚满十八岁,正真诚而热烈地参与曲府及小城中的很多事务,却从来不被人重视。人们遇到什么事情只说:老爷怎么看?顶多加一句:老太太怎么看?老太太就是我的老姥姥了。

  曲予已经在省会读了六七年书,十八岁回到曲府,求学生涯正告一段落。要不要到更远的地方深造,他正犹豫。由于老爷的身体不太好,一年里招过二十余次名医,所以做儿子的也不宜远行。还有老太太,她在儿子离开后总是日夜思念,几次得病都是因为思念。曲予是一个独子,独子一走就带去了全部的母爱。“家里多么好,哪里还能比家里好?”她总是拉着儿子一双白皙的手这么说。

  家里真的太好了。曲予也许是最后一次从省会归来才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。古老的府第经过一代代人的翻修改建,如今不仅保留了外观上轩敞的气度,而且内里也越来越讲究舒适了。一些厅堂已经换掉了红硬木家具,而代之皮面沙发;有了连接内室的卫生间,有了抽水马桶。当时全城除了英国人的海关,大概惟有曲府大院里会找到这类东西。

  曲予最喜欢的是府中那几棵白玉兰树。它们长得何等旺盛,开的花又大又早。当它们的香气弥漫在院子里时,曲予就有了深深的幸福感和某种莫名的冲动。他常在白玉兰下踱步。可惜围墙太高了,街道上的行人看不到一个英俊的少年在这儿走来走去——他背着手,脸色由于激动而微微发红。他穿了中山服,铜纽扣闪闪生辉。

  老太太点燃了小手炉,瞥着窗外,心绪好极了。她的屋子每年总要使用很长时间的小手炉,从秋末一直到初夏。她说这是生儿子时沾了凉水,结果一双手和胳膊特别怕冷。烦人的疾病与最美好的果实有了牵连,也就不算什么了。其实儿子曲予才是她一生中最好的一只小手炉。她伸手到旁边去取茶——她这些年喜欢上了一种加添桂圆和梅子的香茶——手一下碰到了变凉的杯子,脸立刻沉下来。她沉沉的脸是很吓人的,旁边那个细小的、蚊虫似的声音响了一下:老太太。她闭了闭眼。注水之后,热热的杯子递过来。她呷了一口,咳了咳。

  老太太旁边的姑娘叫闵葵,平常府里人只叫她葵子。葵子已经十九岁了,还大少爷一岁呢,可是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。她长得又小又瘦,很像南方人;其实她是北方人,生在城北一百多公里的地方,是乡下。可能因为营养不良的关系,小时候没有长起身个儿。刚才她和老太太一样,也因为多看了踱步的少爷一眼,就耽搁了沏茶。她的心怦怦跳,黑漆漆的大眼垂着,再也不敢抬头了。

  葵子主要伺候老太太,余下的时间帮厨。她差不多一天到晚沉默寡言,走起路来都没有声息。她的全部都属于曲府,几乎从未想过将来有一天还会离开这个大院。她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,只把老太太当成母亲——她到了深夜就这样想,因为已经没有母亲了。人总不能没有母亲啊。可是她多么害怕老太太。老太太那双清澈的美目洞察一切,还有黑得不可思议的一头乌发、长长的鼻中沟、红润得与年龄大不相称的嘴唇……所有这些都让她暗暗胆怯。

  她相信老太太吃过了传说中的仙桃,因而极有可能长命百岁。她记得十四五岁时,常常跑到城南的林子里玩,那里有看不完的有趣东西,比如各种野果、动物。她有一种奇怪的本领,能轻而易举地与那些动物沟通。谁不怕狐狸?可是一只长尾红狐有一次跑到离她一两尺远的地方,她清楚地看到了它隐隐的眉毛、那一双永远汪着清水的眼睛。红狐深藏的悲哀她一眼就记住了,惊讶了半天。这对于她是一个谜,即便不是谜也无从讲起。她与谁说说她在林中看到的一切呢?草獾顽皮地笑着,长耳兔在四周徘徊,刺猬大白天咳嗽,一只短耳鸮就沉沉地落在她头顶的一个枝桠上。它们总是这么围拢着瞅她,看她不紧不慢地往嘴里送野草莓、桑葚、酸枣和小沙果。它们一蹙一蹙的湿漉漉的鼻头闪闪发亮,很像深秋里成熟的坚果。她从春天开始到林子里来,一直玩到深秋。只有冬雪飘下来之后她才蜷在曲府老宅里,像一只冷暖自知的花猫。曲府里人人对她都好,特别是老爷,从来没有呵斥她一句。那个老太太啊,那个被全部的福分埋起来的女人哪,为什么那么令她害怕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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